扼杀信号

「斩草除根,一个不留。」

2022/1/29 路内《追随她的旅程》

前半部分断断续续,到中后半熬夜看完的。和路内彻底和解了(沉默)。

“追随三部曲”的第二部,时间线倒退往回推至路小路没有进糖精厂之前,在技校二年级的末尾至三年级毕业。用语堪称粗俗,但干净纯粹,比起《少年巴比伦》更加成熟,哀而不伤,没有《少》偶尔给我的无病呻吟感。像看纪实电影。

兵荒马乱、年少气盛的技校生混混生活,无所事事的十七岁,遇到一个又一个的女孩儿:年少懵懂的启蒙,带来夹杂羞耻的春梦的黄莺;纯真美好,符合路小路心中“文静”形象的于小齐;心心念念大飞,会修很多仪表的小姑奶奶小怪;每次都轰轰烈烈但果断利落,个人经历离奇到近乎“彪悍”的表姐林嘉月;写“亲爱的不要在北方定我的棺材”,文艺却决绝的少女欧阳慧;拎着西瓜刀出场,本质却温柔得很要人命的曾园。让路小路觉得自己像个同性恋的好哥们儿杨一;不打不相识,因为曾园莫名其妙和解的虾皮;少年时代混迹舞厅,和小怪终成眷属,去到珠海闯荡的穷孝子大飞;被蜜饯厂退回,迷恋花仙子的傻子呆卵;“乡逼”出身,依旧扮演情圣的人渣王宝;没有身体缺陷,但因为气质和性格被路小路戏称“残废”的老实人李翔……甚至还有瘸腿三叔家的表弟路小峰,这么多人组成了很大很大的多棱镜,成为路小路少年时代的一部分。还有那只猫,文森特。

很难说哪一个角色“多不多余”或者“需不需要”,在我个人而言,第一人称的故事很多时候并不谈论这两个问题,只论好坏,或者重要性,影响,因为小说隐藏的前提就是这些人是主角,也就是“我”的“必经之路”。

故事渐入尾声后,也给了大部分人一个交代。情感走向各异,但唯一显露美满的,竟然只有大飞和小怪,剩下全都无疾而终。令人唏嘘的表姐的死,投奔的投奔,闯荡的闯荡,当你身边熟悉的人一个又一个各奔东西,或许在一本书的开头就标出“悲观者无处可去”显得无比正常。主线明晰是在路小路在某个夏天到于小齐家中剪头发,她问要不要喝莲子羹,防青春痘。那一瞬间,他看见一道无形的闪电划过她的小床。后来他挨王宝的打,为了打王宝进拘留所,王宝被处死,原因跟儿女情仇没有半毛钱关系,他却高兴得要发疯。

这是一个人声鼎沸、万人空巷的高潮式结局,意味着之后众人依然会回归生活,回归平淡,戴城依然会是那个戴城。王宝死后,或许路小路与于小齐再也没有任何关系了,他们将走向各自的终焉,人生轨迹再不存在交叉点。但小齐给自己的女儿命名,她叫她小蓓。

从前的事仿佛又化生成一个小女孩旅程的扉页。



爱和死,都是浓缩的结果,寻找则是一种稀释。寻找,就其本质来说,游离于爱和死之外,它所具备的神话逻辑总是使之朝着另一个方向飞去,但有时也会坠落,被引力撕裂,成为徒劳的幻象,成为爱和死的奴隶。

 

当时有一种很真实的错觉,以为生命起始于十八岁,在此之前,世界一片混沌,世界在我那个曝光过度的大脑中呈现出满版的白色,每一天都像夏季最明亮的夜晚,光线过剩,所有的声音都纠缠在一起。

 

初中老师说我们是七八点钟的太阳,初中毕业就是八九点钟,老了以后是夕阳。这种算法很光明,把人生视为白天,要是倒过来看,人生是黑夜,那么十八岁那年我正处于黄昏最美的时候,然后是漫长的黑夜,某一天死了,在天堂看到红日升起,这种计算的方式可能更接近神的逻辑。

 

那时我已经三十岁了,世界上绝大部分的人都令我厌烦,就连跟我上过床的女孩,我都不想再看见她们。只有杨一,好像一块化石,勾勒出我年轻时代的轮廓,令我难以释然。

 

在这种小城市里,所谓的流氓,说白了就是些混混,很难混出什么名堂。贩毒绑架抢银行这些事情根本轮不到他们来做,他们主要的工作是给各种舞厅、录像室、游戏房看场子,工资微薄,难以为继。即便如此,还要竞争上岗。有些流氓平时在包子铺里兼职,大清早起来擀面粉,中午脱掉围裙,换上军裤去看场子,晚上——晚上的流氓是不干活的,否则就成劳模了。

 

书上说,人在十七岁的时候是一个转折。在此之前,所有的快乐和悲伤都和这个世界没什么关系,那都是你与生俱来的东西。在此之后,你就会被逐渐折磨成一个傻逼,快乐也好,悲伤也好,都是这个世界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你的。

 

那一声怒喝“他是化工技校的”,从此在我心里生根发芽,最后长出来的植物应该是一棵仙人掌,在我内心那个不毛之地,带着无数根尖刺,不需要浇灌,不需要修剪,永无宁日地戳在那里。

 

老头自从和我建交之后,就变得没大没小的,经常教育我,说我傻,说我没教养。我和他之间的关系太古怪了。起初,我是一个嚣张的学生,他是一个奴颜婢膝的老师,后来混熟之后,我经常向他表示出尊敬的意思,他居然变得很嚣张,动不动就嘲笑我,还他妈的让我多看书。

 

从我纵身跳下重点中学的围墙开始,我在空气中滑翔,快乐地向下坠落,在即将脑壳着地的时候遇到了她。

 

“人要像守财奴一样守住自己的往事。”

 

于小齐瞪视老丁,好像是要把他瞪死,她的眼泪忽然浮上眼眶,对老丁说:“我恨你!”然后摔门而出,楼道里传来一阵杂乱的脚步声。老丁被摔门的声音震了一下,捂着心口,做出马上就要发病的样子。

 

这一皮带是我少年时代领受的纪念,仿佛不是为了惩罚我们,而是为了让我们永远地记住她。

 

我们收拾起自行车,我的车胎快要没气了,杨一带着于小齐。我们上了公路,一直往南走。那天下午,路上一辆车也没有,太阳照在空荡荡的柏油路上,路面被晒得黏糊糊的。两侧的野草有半人多高,叶子上都蒙着灰,不时地有蚂蚱跳出来。杨一把车骑得飞快。我弓起身子,双手捏在龙头中间,紧跟在他后面,和于小齐保持在同一线上。她双腿略带交叉坐在书包架上,右手轻轻搭在自行车坐垫下面。有时她抬头看看天,有时看看我。

那天杨一显得很兴奋,两条小细腿踩着脚踏板像活塞一样。我说:“骑慢点,前面要来个车,你就飞出去啦。”杨一说:“这么骑,有风,凉快。”于小齐说:“是挺凉快的。”杨一忽然大喊:“操!我要去考警校!我要把你们这群流氓全都抓起来!”于小齐快乐地笑了起来:“那你再骑快点。”

 

在那样黑暗的楼道中穿行,有一种梦幻的感觉,而且不是夜梦,是下午睡觉时那种很浅的梦,仿佛在知觉与谵妄之间的一次短暂摇摆。

 

这是一张合影,师母看起来还年轻,梳着齐耳短发,脸上微微带笑,好像是不远处的空气中有什么事情令她感到一丝宽慰,她的笑容中有一种无法弥补的茫然。在她左侧是于小齐,那时于小齐还小,瘦瘦的,表情既不严肃也不欢乐,就是一种平淡无奇的神色。于小齐的左侧是一个空空的人影,被剪刀沿着人物的轮廓断然绞去,空得好像三岁以前的记忆。

 

长头发固然潇洒,但我还是比较喜欢板寸,很利索,没什么牵挂。

 

“对啦,我前阵子从你爸爸那里借了《西游记》来看,我现在明白了,要是真的像你说的那样,那肯定就是我上辈子欠你的,这叫业报,三生三世都跑不掉的。要是我投胎做了个猪,你这辈子就是吃猪肉的人,要是我投胎做了菩萨,你这辈子就是把菩萨砸烂的人。跑不了的。”

 

那一瞬间我有点难过,想起莲子羹。好像是她站在深渊前,而我竟先于她走向万劫不复。

 

她把脸深深地埋在手臂交织成的盆地中,两侧的头发缓缓滑落,遮住了脸。香烟在她手指上静静地燃烧,过了一会儿,她侧过脸,看着烟缕说:“你发现没有,香烟点着的时候,烟是蓝色的,如果吸进肺里再吐出来,就是白色的。”

她说:“我把蓝色都留在身体里了。”

 

“我喜欢她那种做错了事情也无所谓的样子。我就不行,我老觉得自己在一条死路上往前跑,要是发现自己错了,那就什么地方都去不了了。”

 

那天坐在地下室里,我对她说,我很无知,不知人,不知己,也不知这个世界。这样下去很麻烦,就像一个关在地下室的人,把日光灯误认为是白昼,把日光灯照不到的地方误认为是黑夜,这都不对。黑夜和白昼我都可以忍受,但我无法忍受地下室的光线,那种感觉会使人绝望,一辈子都白活了。

 

一九九一年夏天,那个下雨的午后,在于小齐家里,她说到自己有个男朋友是我们学校的,后来她端上来一碗莲子羹,我眼睛前面黑了一下,有一个巨大的钟槌在敲打我的太阳穴。那时候我已经十八岁了,于小齐也是十八岁,还很年轻,但是已经长大了。我吃着莲子羹,想到那句毕生难忘的话,拔出来就走。我看到她的床,有一道闪电照亮了它。

 

蒙尘的镜子闪着奇异的光芒四散崩裂。

 

给我戴上帽子的时候她又哭了,就这么站在街上,哭得好像是一个雨中的稻草人。

 

读小学的时候,我们学校附近是一个钢管厂,经常有废弃的管子扔在外面,学生捡了钢管打来打去,一不小心就把同学打成了脑震荡。后来我们小学的校长,一位老太太,在全校大会上告诫我们,空心管子比实心铁棍危险,空心管子具有一种震荡效果,打一下就等于打了一百下,特别容易造成脑震荡。她是好心,可我们误认为这是一种提示,既然空心管子危险,那就用实心的木棍打吧,一时间满地都是被开了瓢的学生,非常惨烈。

 

通过准星看到的世界是如此狭窄,好像照相机的取景框,每次扣下扳机都像是按下快门,一张照片就被永留在脑子里。

 

夏季的河水依旧是冰冷的,脑子里一片空白,所有的方向都失去了,只有前方。到了河心,对岸的探照灯猛地打过来,像明月一样天上人间不知是何年,有人乘风归去,子弹像飞蝗一样窜过来。这一辈子没见过飞蝗,只是按照书面上那样来形容。身边的人被一枪掀掉了脑壳。枪都不要了,抱着木板往回逃。子弹激起轻微的水花,像一只只小虾跃入水面。不知道往前游了多久。只听说有人被对方俘虏了,挠钩把人连皮带肉地钩上去,用个麻袋套住脑袋,反绑住,跪下,像信徒那样把脸贴在地上,前面有人踩住脖子,后面的人用钢钎照着肛门捅进去。听到的惨叫好像是一种动物,所以杀人的感觉没有那么强烈了。这些都是听说的,没真见过,只管往前游,和子弹赛跑。再往前推算,上辈子是死在淮海大战的。如果那时候死了,三生三世都是恶死。所以不能死,逃命吧,连前方都不存在了,只有逃。这时天亮了,整个世界是深灰色的。

 

我问过老丁:“你说我们班主任是不是个傻逼?”老丁居然陷入了沉思,连这么简单的问题都要沉思吗?他说:“他当然不是一个合格的班主任,不过你也不要对班主任抱太大的期望。他是社会的疤痕,那块肉肯定不会好看,但要是没有疤痕,难道流一辈子血?”我听不懂他的比喻,疤痕我懂,那就是一块死肉。我说:“那我这种小混混就是社会的癌细胞了。”老丁笑了笑,说:“你最多也就是社会的过敏症。”

 

我喜欢她的善良,有时候也很天真,这样就很好。我以为善良和天真都是很容易就能得到的东西,后来发现,这不容易,这些东西在我的世界中已经死掉了(他听到这里翻了个白眼),我觉得很珍贵,所以喜欢她。

 

我奶奶一个人过日子,很清苦。她生了三个儿子两个女儿,都是知识分子,摆在台面上好像很光彩,其实都是穷光蛋,没有一个发财的。我想,我挣了工资,头一件事就是请我奶奶吃一顿饭,当然还有我妈,她也挺爱我的,当然也不能落下于小齐,还有老丁,还有杨一,还有文森特。这么一想,忽然发现世界上还有那么多人爱我,我就不那么难过了。

 

老费是农机厂的老钳工,力气很大,这两年老了,自然也就稀松了。过去他是我们戴城的造反派小头目,曾经把我奶奶揪出来批斗,说她是反动会道门,我们全家都很害怕他。我家都是小知识分子,像我爸爸这样的,叫作外强中干。我大伯更别提了,手无缚鸡之力,三叔是个瘸子,中外皆干,三兄弟加起来也不是老费的对手。不过,时代不同了,我们家终于也出了一个杀坯,那就是我。这个消息老费还不知道,太落伍了,看来有必要让他知道知道。

 

那学校就像是马台镇身上的一块膏药,紧贴在皮肤上,但是与皮肤格格不入,时间长了就成了又脏又臭的一块。

 

当众初吻是很刺激的,就像当众初夜,当众死掉。

 

我说过,我是一个被洗过脑子的人,老是认为爱情和性要结合在一起,才比较美丽。这种理论有两层意思:第一,爱一个女孩儿才能跟她上床;第二,要是不小心跟一个女孩儿上床了,那就必须去爱她。这两层意思后来都差点要了我的命。

 

我想,一个人喊妈妈的时候,他就听不到别的声音了。

 

我随便喜欢上哪个姑娘,都会向他坦诚相告,显然我和他之间不是一种平等的外交关系。

 

我表姐越来越美了,一个医生长那么美简直有点浪费。她从小就这样,有一种鹤立鸡群之感,到了现在还是在鸡群里,没有找到鹤群。这也挺可悲的,不过她自己无所谓,她仍然是鹤,始终是鹤,这就够了。

 

本来应该庆祝的,可是我舅舅非常害怕,他知道,对我表姐而言,一场恋爱结束就意味着另一场恋爱开始,就像黄河泛滥,水灾之后是更可怕的瘟疫,天知道她会拖回来什么清奇古怪的东西,一代天骄,唐宗宋祖,都没她风流。

 

“你表姐为什么要跟语文老师分手呢?”

“就是不爱他了。不爱了,就应该分手。我表姐说的。”

 

我翻开本子随便看了看,有几行诗句像水纹一样出现在纸面上。

在冬天 温暖来临

去面壁 去伤感

关于冬天 我还有什么可说的

在夏天我们度过了仅有的十年

我又翻过一页,上面写着:

亲爱的别在北方定我的棺材

冬天我要去南方

诗都没有题目,句子散落在纸上,笔迹一如我所珍藏的那页纸。我觉得自己心脏部位被什么冰凉的东西摸了一下,不敢再看下去。

 

他一边说爱她,一边缓慢地将她置于死地。

 

我举起照相机,从取景框里看到她们,她们搂在一起,曾园揽住于小齐的肩膀,笑得非常之得意,于小齐的神色有点茫然,把脸靠在曾园肩膀上,一只手搭在曾园的腰上,她们身后,一艘白色的机轮正缓缓驶过,拉响汽笛仿佛一声嘹亮的叹息。

 

天色近黄昏时,我们打车回到于小齐的学校,又是曾园出钱。于小齐问我:“上海好玩吗?”我说好玩。曾园说:“都没玩什么,你怎么知道好玩?”

我说:“本来就是出来散散心,要怎么玩才过瘾啊?能散心就不错了,我要求不高。”

曾园说:“对啊,忘记你是混马台镇的了。”

我说:“他妈的简直是两个国家啊。太不公平了。有些国家玩死了都不开心,有些国家在马路上走走都很满足。这是为什么呢?”

曾园说:“因为你是从玩死了都不开心的国家爬出来的。”

 

那时我感觉她变得陌生了,仅仅只是一个月前,她还在那间昏暗的屋子里给我画人体素描,在阳台上给我剪头发,仅仅一个月前我还在地下室里为了她挨打,这些事情忽然变成了久远的往事。一个月是流逝的时间,十年也是流逝的时间,只是我们有一种错觉,以为后者比前者更遥远,也许它们本质上没有区别。

 

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翻着眼珠望向远方,好像那里有个女人的怀抱即将给我安慰。

 

她好像伤害了我,但我心里没有什么受伤的感觉,确实如表姐所说,我天生麻木,我仅仅只是意识到自己受伤了。

 

集体文弱的大学生,我只见过音乐学院的,他们跟戏剧学院的孩子打架,戏剧学院的孩子拎起棍子要敲他们的手指,这帮未来的音乐家就全逃走了,果然是别无选择。

 

我最爱看的还是《远离非洲》,我觉得在非洲这么住着真是太好了,就算从飞机上栽下来也值得。活在戴城,我们只有可能从自行车上栽下来死掉。只是那男的死得有点不是时候,在女的最需要他的时候死了,那很悲伤,那种爱情就像栽下来的飞机,带着呼啸,带着巨大的能量粉身碎骨。

 

他说那地方很少有人去,它在交通线的岔道上,哪儿都不通,只是一个安静的地方,好像迷宫中错误的角落。

 

我在黑暗中努力地与他的眼睛对视,好像彼此都把对方当成是黑夜中的噩梦,要用尽全部的力气才能看清楚。

 

死亡就是置一切于不顾,踏上了另一种旅程,所有的疑问,所有的恩怨都一笔勾销。我很爱这个老头,他要是我的老丈人,我就简直要爱死他,现在只能用一种普通的爱来为他悲伤,但这简直不够分量。我为什么哭得那么厉害呢?

 

我们蹲在十一月灿烂的阳光里,听着车间里轰轰的声音,烟囱开始冒烟。于小齐抬头望着那烟,轻轻地说:“爸爸。”

 

他的坟就在莫镇的那片墓区,我后来还看到过照片,于小齐和残废,神情庄重地站在墓碑前,后面是弯曲起伏的山麓。墓碑明晃晃的,像一把砍刀的侧面。

 

我们站在走廊阳台上,望见墙外的河。那是戴城的护城河,也就是京杭大运河,在冬天它没那么臭,河水散发着凛冽的光芒,和夏季完全不同。这时我想起老丁对我说的,一九六六年他还很年轻,身体非常好,也能横渡这条河。他说他抱着枪从对岸游过来,对面探照灯一开,子弹啪啪地飞来,身边有个同伴的脑壳噗的一声,被掀掉了一半。他说自己掉头就逃,连枪都不要了。游回去的那段路,非常地漫长,简直就像游过了自己的一生。

老丁说,经过了那样的事情,他就对河流有一种恐惧感。被打穿了脑袋,直挺挺地死在岸上,非常幸福,像个烈士。假如沉到河里,浮上来的时候就变成一个浸胖的死猪,脑袋都没了,不懂事的农民可能真的会把自己当成个猪,把肉割下来腌着,过年时候烧一道咸肉菜饭,这就太恐怖了。

他对我说,要好好地活着,还这么年轻,不要像他一样,起初像个孩子,然后就老了。没有自己的青年时代。青年都死光了。在河里,被一颗子弹掀掉脑袋,所有的青年都这么死了。他说,不要这样,都这么年轻,不会像他一样穷途末路,在漫长的时间中不是只有逃命这一条路,还有其他路可走。

 

我惘然地看着小齐,她站在阳台上,好像有更多的风吹在她脸上,在她的眼睛里我看到了河流般的浑浊。

 

第二天早上我醒来,听见有个女生在寝室里对小齐说:“小齐,我把早点给你带上来了,找钱给你。”小齐说:“好的。”我没敢吱声。等那女生走了,我伸出脑袋,看见桌上有烧饼油条和袋装牛奶,都热气腾腾的。小齐说:“吃早点。”我从床上爬起来,在床底下捞出我的衣服,穿上。吃得饱饱的,又去楼下男厕所里放空存货,然后启程,坐中巴车回戴城。

她一直把我送到车站。早晨依旧很冷,天色阴阴的,我还是穿着那身工作服,一路走走跳跳,让自己暖和起来。小齐裹在一件羽绒服里,一条白围巾在脖子上绕了好几圈,显得有点胖。事实上她一点都不胖。我上了中巴车,她把冻得红红的鼻子凑在玻璃窗上,对我说:“路小路,再见。”

她那样子可爱极了,我闭上眼睛,她就被我永远沉在了脑海最深的海底。

 

这小太妹其实很温柔,这一点我领教过,简直比她粗暴的时候更让人受不了。

 

所谓的少女帮只是一个子虚乌有的故事。她不是女流氓,戴城没有女流氓,只有流氓的女人。

 

后来她把我们带到一家宾馆里,房间已经开好了,显然她做好了逃亡的准备,只是没想到会被那帮厨子闹出来。既然厨子都知道了,讨债队的人肯定也知道。曾园告诉我们,这次追她爸爸的讨债队,就是白锦龙的手下。她开玩笑说:“你们现在要是去通风报信,我就死定了。”她这话显然是说给虾皮听的,我不认识什么讨债队的。 虾皮说:“我不会出卖你的。” 曾园说:“那很难说的,你他妈的什么事情干不出来?” 虾皮听了这话,非常伤心地说:“曾园,都要分手了,你说点好听的话可以吗?” 曾园说:“好好好,我爱你。操。”

 

第二天早上,我醒来时,曾园就睡在我身边。我想了想,到底是我睡到她床上去了,还是她睡到了我床上。后来我确定,是她睡了过来,但她没有把我弄醒。她的头就靠在我肩膀上,柔软的头发盖住了自己的脸。那种柔软,我在小齐身上也曾经感受过。

 

在我的整个少年时代,戴城的体育场都像尼姑庵一样,不给闲人进去的,也不知道这个体育场造来干吗。它存在于戴城,却不存在于我的回忆中,它在我的回忆中就是一堵又长又高的水泥围墙,比较讨厌,经常让我绕路。

 

我感到身边的杨一震了一下,黄莺这个名字,萦绕于少年时代的一场疼痛的春梦,此刻被高悬在专政武器的示众台上。

 

我抬起双手,将一把刮开的彩票抛向天空,杨一和残废也都抬起头,看着彩票飞起,落下,它们像节日的焰火一样,翻滚着,旋转着,带着已知的命运在空中呐喊。

 

后来的女孩儿看见我们,都误认为我们有同性恋的倾向,其实这是假象,我们只是经历了一个比较残酷的少年时代,成年以后未免有点相互疼爱。

 

六年级的时候,班上有个女孩儿是学生干部,她很喜欢杨一,经常跟他一起出黑板报。当时我也和他们凑在一起。有一天,那女孩烦了我,就说,其实你根本不配跟我玩。我目瞪口呆,那女孩接着说,你也不配跟杨一玩。杨一听了这话,对她说,得,我看我们俩都不配跟你玩。然后我们撂下那女孩,像一对同性恋那样手拉手回家了。

杨一经常对我说,小路,我为你做过很多牺牲。我说去你的,我也牺牲了很多,没少挨打,没少被人羞辱。我又不是玻璃,搞得那么爱你的样子,简直奇怪。杨一说,确实奇怪,都不是玻璃,彼此都没从对方身上得到什么安慰,有点可惜了。

 

那一刻我甚至预感到他真的会掉下来,和死鬼一样,变成一个自由落体,沿着光线的轨迹与他自身的阴影紧贴在一起。

 

爬到半空时候,风很大,放眼望去是工厂仓库黑乎乎的屋顶,还有远处的反应釜和管道,杂草浓缩为一片灰绿的颜色,世界好像一块废弃的电路板。

 

有时傻子跑到幼儿园外面去看风景,杨一独自打坦克,觉得很孤独,就冲出去把傻子拉回来,央求他一起玩。傻子也不是每次都肯陪他玩的,傻子也有尊严,也有厌倦的时候。

 

他用甜言蜜语征服了车间里的阿姨和车间外面的领导,第二年调到供销科,开始贩卖农药。很多人都认为,他很适合去做销售,大概世界上只有路小路知道他其实是个忧郁的人。

在盛夏的时候,他去外省,那些名字听上去都差不多的县城。从城市再到乡村,滚烫的阳光和滚烫的中巴车,车子里有人,有鸡鸭,有一只散发着膻味的山羊。他没有歧视山羊,因为他本人身上也散发着膻味。夜里住在县城的招待所里,被子好像是被山羊睡过的,他也无所谓,因为这条被子比他大学时代的还略为舒服一点。

也不知道走过了多少县城,卖掉了多少农药,他像一个古代的货郎,游走于乡村之间,陪农科站的人喝酒,在麦田里和农民聊天,把宣传横幅挂在县城的商店门口,给生病的农作物开处方,甚至在卫生所帮忙抢救那些喝药自杀的妇女。渐渐地,他对于丰收有了一种感情,他憎恨大水,因为庄稼都死了,农药也就卖不出去了。他喜欢看到农民丰收的神情,在他的故乡戴城,人们把拥有这种表情的人统称为乡逼。

他在县城里遇到过流氓,那不是戴城拿着西瓜刀和铁管斗殴的小混混,而是乡下的黑帮,用杀猪刀抵住他的腰,说着他完全听不懂的方言,把他洗劫一空。这让他回忆起初中时代,和路小路一起被人打劫的事情,很相似,但是更恐怖。他曾经变成一个同样凶暴的人,抡着西瓜刀把少年时代所受的屈辱都报复回去,但是,这没用,这仍然只是噩梦的一部分。

 

我愿意自己的奔跑是一种追寻,而不是逃命,但这仅仅是我愿意。

 

时间真是漫长啊,除了衰老特别迅速,其他一切都是慢悠悠的,好像永远都过不去。他想,在我们的一生中,难道就是用这种方式与往事干杯的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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